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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标识、布标、电子屏…这些广告牌都要拆

来源:华体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3-05 03:12:11

  为加快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全方面提升城市街景立面管理质量,本市决定开展违法户外广告设备专项治理活动。

  1、中心城区主干道路、次支道路、重点繁华地区和外环线、滨海新区和其他区政府所在地以及建成区主干道路和出入市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和国道。

  凡未经行政许可和已过行政许可期的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依法予以拆除。

  治理未经行政许可准予,擅自设置或设置期满未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备,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对脏污破旧、缺笔短划、背板破损、字体褪色、灯光不亮的沿街商业牌匾做全面整改。

  凡未经行政许可或未按许可要求设置的标语、条幅、窗贴、张贴画、气球、充气造型等各类临时宣传品,依法清理。

  在建工程建筑楼体或施工围挡设置的售楼布标、销售电话、招贴广告、工程监理和公司名称等各类临时悬挂张贴设施,依法清除。

  凡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墙体设置的广告、墙体字,依法拆除。

  凡未经行政许可,设置在建筑物、构筑物依附门(窗)内侧或外侧面向公共空间的电子显示屏(牌),依法治理。

  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外环线等道路两侧监管,严防出现擅自设置大型占地户外广告设备问题。

  调查摸底、自行拆除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备做出详细的调查摸底,组织推动各责任单位和户外广告企业(个人)对未经行政审批许可准予的各类户外广告设备自行拆除。

  集中治理、检查验收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标准,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备,坚决依法予以治理、整改和拆除。

  市专业管理部门对全市专项治理违法户外广告设备工作情况做检查验收,并纳入考评,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并限期整改。

  加强管理、落实长效阶段。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加大巡查考核力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高效处置、准确解决和巩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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